网站首页 | 开发区概况 | 开发区动态 | 投资环境 | 政务公开 | 企业之窗 | 招商引资 | 清风园地 | 图说开发区| 天堂科尔沁 | 通辽在线 |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文 >> 正文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作者:管委会    信息来源:科教文广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3
  一、总体要求
  1、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到人。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将总体规划目标进行分解。
  2、在组织形式上,开发区党工委专门成立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负“主管”责任。
  三、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要亲自抓。设有副书记的支部,由副书记负责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委会成员,对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要有明确分工,在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并做到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四、考核及奖惩
  1、根据合理定标、量化考核、百分评比的原则,统一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的考评办法,并以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来反映党支部工作的实绩和效果。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达标;60-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及以下的为不达标。
  2、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根据党组织的管理关系自上而下逐级负责。
  3、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在每年11月上旬以前完成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打分、自定考评等次,并报上级党组织,以备审核验收。11月中下旬,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达标党支部进行抽查、审核、验收。通过听(听汇报)、看(看记录)、谈(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
  4、对于达标党支部,由开发区党工委给予通报表彰,发给达标证书,并给予奖励。当年达标党支部,方可参与五好基层党组织以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上一年达标,而当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工作不达标的党支部,要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要对其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信息录入:黄鹂    责任编辑:黄鹂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中心      蒙ICP备0600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