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管理,做好公务员职位设置、职数核定、年度考核、任免、奖惩、辞
职、辞退等工作。
二、工资与离退休工作
规范工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通辽市有关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及时办理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工资变动和退休的各项手续。
三、职称工作
按照自治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做好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聘任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做好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以及非公和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
四、培训考试工作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按要求做好英语、电子政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等各级各类培训。组织
好事业单位职称外语、计算机等人事考试工作。
五、老干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等各项待遇,按照“五四四”工作要求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六、统计工作
认真做好年度党政人才统计、机关公务员统计、班子情况统计、工资统计、老干部统计等各项统计工作。
七、人事人才信息化工作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开发区人事人才信息库,加强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
八、档案工作
做好开发区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档案查、借、转、归等工作程序,做好保密工作,建立
开发区档案管理系统。
九、招工工作
负责为开发区入驻企业免费招工、培训、发布各类用工信息。
十、培训工作
为开发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富裕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岗前培训、岗位对接培训
等。
十一、社会保障工作
为机关职工办理各项保险,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并做好养老保险
发放工作。
十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监督社保专项资金铁使用和管理。
十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1、对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开展就业扶持,一年内至少推荐就业岗位二个。确保零就业家
庭实现再就业。
2、负责对国有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开展社会保险补贴。
3、负责办理开发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十四、农牧民工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农牧民工联席会议制度,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五、平台建设
完善充分就业社区3个,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个,劳动保障平台达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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