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
1、积极报送稿件,按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2、信息报送数理、质量符合要求。
3、报送上级的各类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二、财务管理执法监督和信访工作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2、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
3、按国务院《信访条例》和部、厅有关规定做好信访工作。
三、规划管理
1、报厅的预审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报件规范;报部预审的材料需协助用地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组件,并报厅
补审,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组织完成修改方案听证工作。
2、当年城镇建设批次用地,要符合农用地转用计划,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台帐。
四、耕地保护
1、落实占一补一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保持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征地年产值符合当地实际,补偿标准答符合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安置措施可
行、多样、落实。
3、农用地征收和征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报件材料符合要求,无弄虚作假,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行为。
五、土地利用
1、执行划拔用地目录,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2、及时上报土地储备计划及落实情况;规范土地储备制度;资金动作安全、有纯收益并按时上报土地毛收益
和纯收益。
3、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到位;具体操作符合规范;档案齐全;信息上报及时;无违法违规
出让。
六、地籍管理
1、土地变更调查及汇总图、数据、实地一致。
2、地籍工作进度汇总填报内容与填表说明应一致。
七、矿业权管理
1、按照规划进行矿业权设置,实现科学合理。
2、按要求办理审批矿业权,审批程序依法合规、所需资料完整齐全。
3、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地报送矿业权数据。
4、对停产整顿、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的矿山,即时收回采矿许可证。
5、招拍挂出让的矿业权,程序规范。
6、按照自治区规定需有偿延续、变更、转让的采矿权,全部完成有偿处置。
7、加强矿业权的监督管理,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工作依法进行。
8、按要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违法勘查、开采活动查处率达100%,新发案件做到及时
发现及时查处。
9、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面达90%,征收率75%以上,完成任务指标,入库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