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区内申请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办事程序: 企业报送申请增资的材料 ↓ 核准增资(市商务局) ↓ 颁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市商务局) ↓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自治区工商局) ↓ 变更税务登记证(开发区国、地税局) 所需材料: 1、申请核准增资的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 3、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 4、合同、章程修正案 5、验资报告(增资部分) 6、原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7、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法律法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所报材料为外文的,需附中文译本;材料清单中未注明是复印件的,一律提供原件。 办事时限: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咨询部门:综合服务局(管委会办公楼5楼) 咨询渠道:电话:0475-8628330 0475-8628345 传真:0475-862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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