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申报对象:区内申请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 办事程序: 企业报送申请股权变更的材料 ↓ 核准股权变更(市商务局) ↓ 颁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市商务局) ↓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自治区工商局) ↓ 变更税务登记证(开发区国、地税局) 所需材料: 1、股权变更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5、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合同、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资信证明 8、原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9、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所报材料为外文的,需附中文译本;材料清单中未注明是复印件的,一律提供原件。 办事时限: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咨询部门:综合服务局(管委会办公楼5楼) 咨询渠道:电话:0475-8628330 0475-8628345 传真:0475-8628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