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 0 1 2年工作规划》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加强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金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
首先,将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其次,加强对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国有资产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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